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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等专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意见》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13:05:12  浏览:931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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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等专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意见》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等专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意见》
(1982年10月18日)

 

联合通知:

  为了加强中等专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现发去《关于加强中等专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意见》,请你们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执行。在执行中要认真总结经验,并将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告诉我们。

 

  中等专业学校的基本任务是为社会主义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又红又专的中等专业人材。在四化建设中,中专毕业生不仅是一支重要的专业技术力量,而且也是各行各业基层领导干部的重要来源,他们的政治质量与业务水平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我国的现代化建设。

  党的三中全会以来,中等专业学校普遍对学生进行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人生观教育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开展了“学雷锋”、“创三好”和“五讲四美”等活动。广大学生的社会主义觉悟有了提高,精神面貌有了较大的变化。但是应该看到,目前学生中的思想问题还比较多,思想政治工作还有不少薄弱环节,加强和改善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学校共青团组织是团结教育青年学生的核心,是党联系青年学生的纽带,党关于青年工作的路线、方针主要是通过共青团组织贯彻执行的。目前,中等专业学校中团员比例已达百分之七十到八十,在整个中等专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共青团组织担负着十分重要的任务。但是,由于中等专业学校领导体制较为复杂,团的工作渠道不通,团的干部缺额较多,严重地影响了共青团工作的开展。就全团来看,中等专业学校共青团工作在整个学校系统还是一个比较突出的薄弱环节,亟需采取措施,尽快改变这种状况。

  一、各级团组织必须加强对中等专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领导

  当前,首先要认真解决一些中等专业学校共青团工作渠道不通、无人过问的状况。在目前中等专业学校领导体制比较复杂的情况下,主管业务部门团委要加强对下属中等专业学校的领导,要主动与上级团委学校部取得联系,了解上级团组织在学校共青团工作方面的精神,结合所管辖学校的具体情况,抓好中等专业学校团的工作。各级团委学校部在抓好大、中学校团的工作的同时,要把中等专业学校团的工作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共青团各省(市、自治区)、地(市、州)委学校部应有一名同志分管此项工作。各地(市、州)团委(包括省会所在市团委)学校部,要把指导所在地各类中等专业学校(不管其隶属关系)开展好团的工作列入自己的职责范围,对这些学校团的业务给予切实的指导、帮助。学校部组织的重要会议和活动,都要通知中等专业学校团的干部参加,还可以组织中等专业学校团的干部进行经验交流,开展一些适合中等专业学校情况的活动。学校数目较多的,也可以采取上海团市委学校部的作法,按学校类别或地区组成校际组。

  有些省(市、自治区)或地(市、州)的中等专业学校共青团工作是由直属机关团委负责的,团省(市、自治区)、地(市、州)委学校部也要在工作上给予指导。

  二、进一步健全共青团组织

  凡团员在五十人以上的学校可建立总支委员会,团员超过一百人的学校可建立团委会。团委(总支)要在学校党委(总支)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中等专业学校共青团组织要坚持以共产主义精神教育团员,加强学校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带领好团的队伍;要和学生科等有关部门及班主任紧密配合,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各项适合青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四化建设的合格人材;要经常主动汇报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团的工作情况,取得学校党组织和学校行政的具体指导和帮助。学校团委(总支)还要把指导和帮助学生会开展活动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选配好团的干部

  凡建立共青团基层委员会的中等专业学校应配备专职团干部一至二人,在校学生超过六百人的学校,专职团干部的数目还应酌情增加。要注意选派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热爱团的工作并且有一定思想理论水平、组织能力和相当于中专毕业以上文化水平的年轻同志担任团委(总支)书记。同时,要给他们创造条件,通过自学或进修,使他们逐步达到大专文化水平。对现有团干部中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同志,应帮助他们尽快提高,使之逐步胜任工作,确实不能胜任的,应予以调整。

  中等专业学校团的专职干部编制统一列入学校行政编制,

  团委书记的管理、使用、定职相当于所在学校的中层干部,根据党章规定,团委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阅读有关文件。针对目前中等专业学校团干部新手多,经验少,热情高,办法少的状况,各级团组织要特别重视中等专业学校团干部的培训工作。各级团校开办学校团干部学习班,要注意吸收中等专业学校团干部参加,各地团委还可以利用假期集中训练中等专业学校团干部,组织经验交流。各级团委要注意配合各主管业务部门、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关心团干部。在一般情况下,团干部的物质待遇应不低于同期毕业的教学人员的水平,调整工资、评选先进、评定职称,应同其他教师、干部同等对待。对于因年龄等原因离开团的工作的团干部,要根据本人情况,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对转移到教学岗位上的,要给他们安排一定的时间进修业务。

  中等专业学校的团干部要热爱团的工作,刻苦钻研团的业务,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和其他政治理论,还要学习一些中国近代史和教育学、心理学等基本知识;要注意研究学生的思想特点,探索中等专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规律,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努力使自己成为青年工作的内行和专家。

  四、希望学校党组织加强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

  希望中等专业学校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关心和重视团的工作,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全面加强对学校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学校党委(总支)要有一名领导同志分管团的工作,把团的工作列入党委(总支)的议事日程,定期讨论研究团的工作,听取团组织的汇报,对学校共青团工作给予具体的指导。

  党委和行政讨论研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问题和决定学生工作的重大问题时,注意征求和听取团组织的意见。

  学校团组织和学生会开展各种思想政治教育活动,需要一定的活动经费。各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年度预算中按学生实有人数,安排一定数量经费,由学校团组织按财务有关规定统一掌握使用。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市、自治区团委和教育厅(局)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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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与治安保障的互动关系

 

张文明 韩利
  一方面市场经济负面效应所产生的治安问题在不断增多,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对治安保障的需求也十分旺盛。

  第一,政治安定需求。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然要求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作为上层建筑的国家政权和执政党地位必须从多方面改革,才能与此相适应。而在上层建筑改革时期,政治上不稳定的因素大量增多,急需良好的治安环境来作保障,以用于维护国家政权的稳定和执政党地位的巩固。

  第二,公共安全需求。市场经济活动使社会各方联系越来越紧密。任何一起刑事、治安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都是对公共安全的一个重大威胁。

  第三,产业运营安全需求。要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建立一种防爆炸、防诈骗、防贪贿、防盗窃、防抢劫、防经济纠纷、防火灾事故等全新的治安机制。

  第四,生命财产安全需求。市场经济使社会总财富和个人财富急剧增长,保护个人财富和生命不受侵害的群体意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强烈。

  第五,调节社会关系的需求。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各种社会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由此各种关系之间发生了一轮又一轮新的矛盾。理顺这些关系,解决这些矛盾用传统的政治手段、文化手段、行政手段已不能完全奏效,呼唤着治安手段的介入,用治安手段理顺和解决其他手段替代不了的社会关系和矛盾。

  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社会治安问题总的对策是:在“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指引下,以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历史经验为基础,遵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贯彻执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原则,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技术的等多种手段,融打、防、教、管、建、改为一体,形成严密有序的预防犯罪体系,以达到最大限度的控防犯罪和减少犯罪,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目的。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5〕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和督查工作会议精神,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信息工作,把政务信息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更好地为政府和领导决策服务,现将《宜春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好信息上报工作。


二OO五年七月九日
宜春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政府系统的政务信息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进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程,更好地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高效、优质的信息服务,本着坚持标准、突出质量、规范发展、注重实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方法
  1、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的内容分政务信息基础工作、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政务信息采用等三部分。
  2、对各单位政务信息基础工作的考核,采取各单位自检自查、市政府办公室不定期抽查的方法进行;报送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报送信息的情况进行考核;采用情况由市政府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统计,并予以通报。
  3、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情况,年终进行综合评比,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评分标准
  1、基础工作共6项,每项5分,总计30分,对不达标的按分值扣分。
  (1)有固定的分管领导、主管科长、专职信息员三级负责制的组织机构;
  (2)有健全的信息工作制度;
  (3)有运转正常覆盖本系统的工作网络;
  (4)有规范的信息报送载体;
  (5)有专门的经费及信息工作所需设施齐全;
  (6)能积极参加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会议、活动,按时限完成市政府政务信息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2、报送工作共4项,每项15分,总计60分,对不达标的按分值扣分。
  (1)能坚持经常报送信息,县(市、区)政府每月至少报送30条,市政府各部门每月至少报送8条;
  (2)紧急重要信息不漏报、不瞒报、不迟报;
  (3)专约、专报信息能按时、保质报送;
  (4)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必须以电子文档或发电子邮件(yczw@yichun.cn)的方式报送,并注明信息来源和撰稿人,原则上取消纸质文件和其他方式报送。 
  3、信息采用情况评分根据信息采用载体的等级和信息得到领导批示的种类给予打分。
  (1)在市政府办公室主办的各种信息载体上采用:定刊每条2分,简讯、综合信息每条1分,呈阅件、增刊每条4分;
  (2)在省政府办公厅主办《江西政务》上采用:定刊每条10分,简讯和综合每条5分,呈阅件、增刊每条20分;
  (3)在国务院办公厅的信息刊物上采用:每条50分;
  (4)市级领导批示:《宜春政务》批示每条加8分,呈阅件批示每条加10分。
  (5)省级领导批示:每条加20分
  (6)国务院领导批示每条加50分。
  三、评选项目
  1、评选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先进单位以年终考核评比总分排序为准,县(市、区)政府评5名,市政府部门评13名,凡被国办、省厅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的,自然评为市办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2、评选优秀信息工作领导和优秀信息员两项。
  (1)优秀信息工作领导在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的分管政务信息的领导中产生,每年评选18名;
  (2)优秀信息员在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的信息员及在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信息员中产生,每年评选18名。
  四、奖励办法
  1、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凡在国办、省厅政务信息刊物上采用的信息,实行重奖。
  2、在国办信息刊物上每采用1条奖励撰稿人1000元;在《江西政务》上被采用的,增刊、呈阅件每篇奖励撰稿人300元,定刊每条奖励撰稿人100元,简讯、综合信息每条奖励撰稿人50元。凡获得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的给予适当奖励,获优秀信息工作领导和优秀信息员的奖600元(由所在单位发)。